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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是電影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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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承辦 :頭城鎮公所 協辦 : 頭城鎮民代表會 各里辦公室及社區發展協會 讓頭城再現過往繁華的丰姿 親近土地,熱愛鄉土 全體鎮民同心協力 讓頭城再現過往繁華的丰姿 大千戲院曾經陪伴頭城人走過風華歲月 深烙在頭城人的記憶中 希冀藉由頭城電影節的舉辦 帶領鎮民細細回味大千戲院過往風華 並召喚不同世代頭城人對這塊土地的記憶   趕緊將目光移向活動內容... 蝦? 蜘蛛人、哈利波特、第五元素、維尼亞傳奇、小倩 乾笑兩聲。如果將圖書館的視聽中心弄成小鎮的「二輪影片放映場」俺是很歡迎啦,畢竟宜蘭地區的戲院離咱們有點遠,公車又難等,加上頭城沒啥活躍的市民娛樂中心(連老人會都似乎沒呀)... 多依個休憩節目總是好的。 但是...兩天?(挑眉中) 不過,這活動倒是讓我的 Fancy 症頭又發作了:From The Abandoned Theater to The Cultural Mall . 另外, 大千戲院 給我的感受遠不如 農漁戲院 ,充其量,好幾次噩夢場景以它為背景就是了...

發現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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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昔日頭城國中校園腹地雖廣,但綠樹形成的涼蔭卻也不少,有些甚至已經到了陰森的地步。漫步其間,菁華在數樓高之遙的椰子樹幾乎是被忽略一族,只除了會結果子那一株。我以為我對這片看了將近一萬個日子的綠意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直到 日前 為了尋找一處涼蔭上網才發現自己從未正眼看待這一群個性鮮明的生命。 望著眼前盤屈交錯的蒼勁,忍不住湧上一股上前擁抱樹木的衝動,甚至想爬上它... 好‧美‧啊~ 不過,我是來尋找綠蔭的。 接下來一系列為綠蔭點名作記號的行動將陸續記錄在 Green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ark . BTW,我的植物知識水準在海平面以下,麻煩有識之士多加協助~ 召喚萬能的 kuo ....

實習公民:頭城車站地下道

生活圈內的日常隱憂 老闆娘說由先生陪著無關浪漫、而是為了安全。每天要回家的路得經過吉祥路上的平交道,那天她才剛過去而已隨後跟上一位激動人士對她破口大罵。她形容那是個三十出頭的青年,出槌的狀況很像吸了毒。她說那種情狀真是恐怖,因為妳不知道他究竟有沒有危險、會不會有天超出界線? 原來老闆他們住在拔雅里。由火車站前要穿至站後,不論南北哪一個路徑(開蘭橋或吉祥路)都差不多遙遠。雖然這兩年鐵路局旁邊施設了過站的地下通道,但是!(老闆娘此時加強語氣) 才剛開放通行,地下道的照明幾乎全被敲毀,噴漆塗鴉(graffiti)佈滿整個地下道壁面,看起來就像無政府狀態。這個地下道除了方便蘭陽技術學院的學生,服務對象還包括車站以西的住民。這本將是老闆娘日常生活捷徑的通道很快變得慘不忍睹。  她向攤位鄰近的鎮民代表說起這件事。該代表表示會找人處理,隨即還真找了鎮公所負責單位與承包商來找她,但也只是表明無奈,事情並未解決,有一種「我們有針對你的投訴進行反應措施了」似的交代意味。老闆娘說因為這樣,她往後再也不想管這些事了,乾脆眼不見為淨。  俺當過模範小鎮民,理解那種雞婆角色在小鎮生活圈的恐怖感 — 有一種秘密證人曝了光的感覺。在老闆娘的認知裡,公部門不需要對她交代,只要對這個公共建設的使用者有所交代。她搖搖頭說:『小人物碰到這種事,再大的勇氣也會被麻煩消磨光光。』  我想,應該也是這條地下通道充斥著空間的不安感讓她寧可由老公陪著繞遠路吧?  老闆娘要我當下就可以去走走(晚上七點),可俺不敢哪。七月,惡人沒膽。 中國時報 2008.05.09 頭城火車站地下道 塗鴉客搞破壞 李忠一/頭城報導 頭城火車站前左側地下道,是往來市區與拔雅里的主要通道,但近1年來,陸續傳出有人破壞燈管、關閉電燈總開關,甚至將白色牆面亂塗鴉。鎮公所雖派員清潔牆面,還是有人「重新創作」,長逾百公尺的地下道,仍塗鴉滿面。 頭城鎮公所表示,原本拔雅里的民眾要到市區,只能冒險走平交道,經地方人士反映後,近10年前開始興建,每日都有不少民眾、學生使用,但這1年來卻有人惡意塗鴉,並以噴漆寫上不雅的文字,惹得居民大罵「惡劣!」 公所也曾花費1萬5000元,以有機溶劑、水車清刷牆面,讓它短暫恢復潔白的本貌,不久牆面又遭塗鴉。一名清潔工說,除了塗鴉外,地下道的電源總開關外蓋疑似遭人破壞遺失,常有不少路過的學生以雨傘觸碰總開關,關掉

青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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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俺阿母,也就是波太啦,真正是「上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此港僅限烏石港)。 方圓散步的時候、買日常用品的時候、有人眼睛脫窗想為俺牽個小宅男的媒...的時候,問起俺阿母,只要一句形容詞便能讓七嘴八舌認證不果的鄉親們功成身退 ... 「 那個常常騎腳踏車在街仔路 piu 來 piu 去 e 查某人 」 ... 然後眾人齊聲「哦~」這樣。 這位飆車手其實是俺訓練出來的。對於終止自由做夢時光的國民義務教育,俺堅守原則:寧可遲退決不早到!不過... 原則是用來打破的,尤其拿棍子打的時候。俺始終不服氣「顧名思義早上自己在家學習的早自習」變相為「一大早去學校窒息」,因此每每以睡到鐘響前十分鐘來抗議。 可惜國小時不及 國中好命 ,家與學校的距離足足有一公里,這對一個肚肥腿短的孩童來說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即便七歲已練就龜息大法。 那個時候,公車還通行開蘭路,不過公車總站只在菜市場再過去一點點(現今 鎮史館 前),離國小還有三分之一的路程。這時,家裡那輛在當年還算名貴的老爺車(如右上那款)便派上用場。為了避開開蘭路的擁擠人潮(車潮),波太選擇國中前順坡而下一小段便接上的筆直小徑。俺也不知道喜歡穿著洋裝的波太究竟用啥法門跨過那根橫桿,只記得風呼呼吹過耳邊的夢幻似搔癢,右手邊一大片養殖場曬著早起的晨光、左邊那片山巒披上金裝、迎面撲著路邊青草味濃嗆嗆... (俺懷疑俺從此+因此迷戀上吊車尾的滋味) 稍微習慣國小生涯之後,就算沒機會遲到也會賴皮凹波太載俺晃晃。 那條雞鴨橫行、車禍肇事者通常為火雞、且一跌倒便會從路中央摔到田裡的小徑後來有了名:青雲。 噢,好沒創意外兼色盲。那條路上,青山、青草、青蛙、白雲都有,偏偏路不符其名。 更尷尬的是,離海有點距離的它擁有另一個身份:濱海公路。事實上,青雲路非但不濱海,它根本是一條「河上路」。 老街的故事(資料來源: 頭城鎮鄉土實查/慶元宮 ) 清朝嘉慶元年(西元一七九六年)先民來宜蘭開墾,首先來到頭城。當時就在河岸邊建立了最早的廟宇「慶元宮」,接著以它為中心,逐漸向南北兩邊發展,形成「頭圍街」。頭圍早有「烏石港」,與頭圍港,有河道直通「慶元宮」,街道便沿著河岸發展,形成河港商業街道,頭圍街便因水運發達而興盛。後來,因為烏石港堵塞,使頭圍街受到影響而沒落,但不久,頭圍港又興起,於是頭圍街又恢復了從前的盛況。 頭城市街有三條主要縱貫路,(以左圖為例)最

【包租公民宿】實習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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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 縣政府建設局新刊載的「 交通量調查與規劃案報告書 (宜蘭縣)」某些章節讓我來回瀏覽數遍才懂,但比起相關法規,它偏重敘述概念形成的過程不啻為一般民眾理解交通計畫的良善導引。尤其,一句「 車停路外、路供通行」 更是給俺當頭棒喝!是呵,什麼時候起,道路兩旁白線內的慢車道理所當然成了停車場?慢車與行人的權益卻被無言而有默契的壓縮了。 雖然這份先期報告名為「 宜蘭縣主要都市地區停車場改善規劃 」,議題的起源仍是針對「宜蘭縣在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部分都市地區、景點已呈現停車位短缺」問題。先期規劃的整體概念如下(圖表摘自 宜蘭縣停車政策白皮書Ch3 (pdf) ) ): 由於該規劃仍屬初期研擬階段,對於大眾運輸服務不全且業已遭受北宜高通車後小汽車大量輸入的蘭陽地區而言無異亡羊補牢而已,遠水救不了近火,火燒寮停車問題還是得依循既存法規辦理,法理之後再談協調。 第四章路邊停車格位劃設路段建議 (pdf檔)裡有明晰的概念,參考的準則亦提供相當明確的線索。 在路邊停車格(場)劃設 目的 中提到: 路邊停車係 路外公共停車空間不足 、便利 短時臨停 之權宜設施,應在 不妨礙道路安全、緊急救護的前提下適量劃設 ,並以費率機制提升車位週轉率、建立路邊停車秩序,恢復道路通行功能,使民眾養成路邊以短時停車為主長時間停車應停路外的觀念。 簡單的一段話,告訴咱:道路的基本角色,既非給鄉下無知孩童玩耍,也不是給大剌剌遊客停車用的。尤其, 火燒寮該路段週邊路外公共停車空間異常足夠 。 既然如此,火燒寮居民的訴求--「道路兩側皆不要停車」究竟有無法據?日前不知道哪個主管單位所劃設的單邊禁停紅線究竟依啥準則?很顯然的,它仍舊違反停車的劃設原則-- 路邊停車以不妨礙道路及交通狀況為前提 。 追根究底 然此前有些疑惑尚待釐清: 該規劃案依據的法規有二, 宜蘭縣路邊停車場設置及廢止基準 及 宜蘭縣巷道禁停車輛管制辦法 。兩者的路邊停車劃設標準有所不同。雖然規劃單位認為前者較為合理,但前則基準在網路上遍尋不著,無法一窺全貌總是困擾,我只好直接詢問該計畫委託單位 -- 宜蘭縣政府建設局。 (原來建設局還有個交通課! ) 俺問:當兩個法令互相產生矛盾,以哪一個為優先?或者有沒有簡單的依循判斷原則? 他答:根據法令字面意義,路、街即屬「路邊」,那就參考 宜蘭縣路邊停車場設置及廢止基準 ;這個法令去年才從議會通過

【包租公民宿】實習生

找 鎮公所 ? 咳咳,老實說俺認為小鎮基本上早就陷入無政府狀態,長久以來,如今尤甚←可能因為俺這兩年越來越認真在小鎮過活。 找 媒體 ? 噗嗤!寫關於港澳海水浴場、衝浪環境這些新聞的,不是口氣像SALES,便是文字似花痴。 找 民代 ? 俺確實可以找到,但層級太高,感覺上殺雞用了牛刀。找鎮民代表...親戚裡有一枚,但老實說,俺不知道為什麼有種「他們皆是古董」的錯覺?找縣議員?死都也不能找本地的,因為小地方喜歡咬耳朵,涉水救人肯定先溺斃自己,被口水。將議題呈現給議員?但縣議會的討論區打開站就從來無法發表,好好笑! ← 其實,全宜蘭縣最適合設置 民意論壇 的就是縣議會網站。 除此之外,光是陳情,我得煩惱這事件該如何呈現?娓娓道來?以之前經驗,提問還得奉送 solution. 這類事件國外案例不多,因為人家地大物博。不過觀摩他們地方議會如何 按序處裡以平衡地方發展與住民權益 ...算是學了一招;就連海岸的停車管理也能細分到 這副德性 !好啦,我相信這張表格台灣也辦得到,不過要落實執行嘛...哼哼。 我該怎麼做?哪裡有公民補習班哪... (圖片一堆懶得貼,沒圖有真相 XD) ps: 靠近港澳海水浴場(烏石港北堤衝浪區)的北港口舊稱「火燒寮」,是 港口 社區二聚落之一。 原來如此 對於鄰近不知已經完工抑或停工過久的 環保公園 逐漸轉變成可以捉泥鰍的 環保小池塘 還是環境清幽的環保 停車場 ...俺已經麻木了。 在這個小偷與警察 快要變 ma-chi 關係和諧的小鎮來說,「管理」是一件多~麼傷感情的事! (按:菜市場聽聞:鎮上的小偷是誰警察都馬知道,抓了放,放了抓,永遠有勤務,永遠不漏溝) 比方今晚,環保公園降落一隻比 上回 更肥的 夜囂 ,不知道是食髓知味還是好康道相報,總之,該駕駛一將偌大車體駛進「公園」後便下車環顧四面,大概是肯定此地風水好、沒有七月嘎嘎,可以安心睡覺...於是轉身上車打開引擎開始睡大頭覺。完全忽視俺們小鎮山風涼、四周綠樹沙沙響...十足的天然冷氣。 因為噸位大,引擎聲更有力了... 這一回,俺不等吞完一夜廢氣、也不打算身陷險境,直接在等了四十分鐘之後掛電話給「人民保母」。 接電話的是一位先生,姓黃。聽我說明來意,他用一種「啼笑皆非」的口吻(俺忘了關掉電話錄音,不小心錄了對話)無奈的告知「那塊地是縣政府管的,你要找環保局」。看來俺就要被一句話

辦與不辦

打完電話之後看到 新聞 總算明瞭為啥接線小姐這回應對如流,我還是如實PO出,當作回覆問主的前帖。是這樣子的:雖然之前鎮民代表會已經舉手表決「搶孤不辦」。但 這十一票 中有幾位還是覺得不辦可惜,於是在昨天 8/7 不知蝦米的座談會上希望於周五(8/10)召開臨時會再次商議。 【2007.8.10訂正】雖然代表有十一位,但根據接線小姐敘述,加上里長與相關人士總近四十人左右。另外,根據今日中國時報的報導的投票結果如下 - 搶救聲沸騰縣府允金援頭城搶孤 傾向續辦 by 李忠一 七月廿四日中元祭典協會開會,討論搶孤是否續辦,最終以14票反對,12票贊成 為什麼可惜咧?因為縣府已經同意撥給經費六七百萬(這裡頭當然中央地方都有份),鎮公所也願意出個幾十萬,但往年主要募款(其實是收費)來源  - 工廠、鎮民 - 在今年有些變化,尤其後者,各里長反應不想再收錢了。短缺幾百萬,錢不夠,搶孤當然不辦。 小姐加強語氣說:『搶孤辦不辦,從來與必須連辦三年與否無關,都是錢的問題啦!』 呃!這段話敲得俺那對民俗儀典謹嚴崇敬之心悶悶痛矣~~真擔心好兄弟皆成了傀儡影。 但搶孤究竟是啥?為什麼要繼續辦?除了讓媒體記者有得寫,計程車司機、機動攤販、祭祀相關業者有的賺…它,對看熱鬧的人、對多數鎮民而言,又是什麼?說不定這年頭好兄弟早已文明,不時興推搶而想去孤棚旁邊的沙灘衝浪哩。 萬一週五臨時會通過了怎辦?剩下一個月而已,來得及嗎? 小姐回答說『應該是來不及』,但又補充:『哪一回不是趕得要命?每次搶孤完大家都累趴了,但歐吉桑們趕雖趕卻都做得很高興,只除了縣府主辦那年舞到亂操操…』問她是哪一年?她回答:『有颱風,好像 2005 …』 嘿,假如此話為真,那麼「活動好不好」的認知標準可真懸殊。就我聽來的一般民眾反應,2005年算是三年來各個面向(一般遊客看得見)頗完善的一回,雖然有颱風肆虐。反倒是去年,換了個鎮長,整個活動像是「階級關係大會」,選手與不可見的好兄弟們似是為這些貴賓耍猴戲,而觀眾,啥都不是哩~~ 差好多。可能鎮民大會之「辦得好不好」與「安撫得周不周到」有絕對關係。 *笑* 而,前前後後辦了十年的搶孤,90%以上的結算應該重複到快發霉了吧?事務經費單項分析恐怕也能做到無孔不入了… 意即,經費底線相當好估算,為啥不乾脆發包咧?讓有能力者以較高的效率、獨到的手法完成活動事務,由民意代表把關,公部門則好好朝

前腳‧後腳‧無影腳

喝!指責的對象該不會是我吧?俺努力回想,自己好歹都將此地現況的影像紀錄完整呈現,字裡行間表現的也非對美景的依戀而是充滿在地孺慕。也因為對所在的珍惜,明白一絲絲的謬讚都是對她們的侮辱,因此不愛狗皮膏藥的推銷術。嗯,應該與我無關。繼續接收憤怒… 這麼荒涼!什麼也沒有。還有,這算什麼海水浴場?這大概是我這輩子唯一看到海卻絕對不會下去游泳的地方! 雖然煙囪還持續冒煙,卻因為煙塵顆粒含有有毒元素,俺只好關閉接收口。不過,皮膚依然可以感受到不自然的溫度,俺相信身後的小花、腳下的木條、篩落格柵的溫柔晨光、苟延殘喘卻儘量營造海的音場的浪花…都將因為被完全忽視+否定而怎麼了。至於我,腦海裡則是浮現一頁頁旅遊資訊網過時十年以上的訊息。唉,這些資訊站,只為了賺點廣告費蠅頭小利,便毫不查證的濫竽充數,給人方便卻害人誤入歧途,真糟糕。但另一方面,真正具有職責提供民眾正確訊息與服務的公部門單位卻也資訊不足(大多未即時更新)。 正考慮要不要介紹可以玩水、非不拉屎不生蛋的海水浴場給他們一行人… 卻發現方才的埋怨已經轉為對剛駛進園區的Porsche女駕駛品頭論足。 呵~算了。 不一會,他們總算要離開。越過我身前的帶隊者,依然高分貝說著慽心的話: 走吧,去 新峰瀑布 !山水之遊,雖然海讓人失望,但願山裡不會跟這裡一樣… 橫? ………………………………………………… 幾乎同時,另一群人踏進這片安靜的領域。 看似外地訪友的一行人一隱入蔭涼便讚美這環境規劃得不錯。導引者或許受到認同,接著說道: 嗯,其實下午時間來感覺更好,不僅光線讓海看起來更美,也比較不會曬… 因為不具怨懟,平和的氣氛讓我專心吃著早餐,完全沒扯上接下來的聲線,也或許他們只是靜靜的看著?隨後一行人往「砲台」去了,我也發現在海聲熨貼耳朵的情狀下,設計靈感源源不斷~ 這真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有趣早晨。 有一小段時間,俺腦子運作著週末早晨不太應該發生的勞動: 既然我擁有比較正確的資訊,那麼我有無必要對陌生人提供這些訊息?為什麼最後我不? 既然是旅行,旅行中所遭遇的都屬於旅行足跡,我應該去干擾這些軌跡嗎?大量的訊息網站製造著大量的錯誤訊息,這些人的經驗將形成什麼樣的影響力?批判也是一種建設呢!只要「冤有頭債有主」。 後來覺得這環境規劃頗優的訪客為什麼如此認為?有多少成分是礙於導引者的「深情引述」與情面? 一瞬之間,想法蜂擁。因此引發的 fancy 我